會員申請及須知

入會/續會須知及程序

會員制度及收費:(領取綜援人士、低收入人士及長者可獲減免會員收費)

會籍類別 年齡 會費(每年)
兒童會員 4-11歲 $40
青少年會員 12-17歲 $50
成人會員 18歲或以上 $50
家庭會員 共4人 $120

會員年度:會籍年度為該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會員福利:

  1. 免費享用中心的各項設備 (圖書借閱,電腦設備,康樂用品等)
  2. 以會員價參加中心舉辦的興趣課程及活動

會員義務:

  1. 會員證不可轉借予他人使用,如有遺失,須盡快到中心接待處辦理補領手續。
  2. 進入中心或使用中心服務時,須出示會員證。
  3. 保持中心整齊清潔及愛護中心內一切設施和物品。如發覺會員破壞,中心保留追討賠償之權利。
  4. 遵守中心內各項服務、設施及活動之守則。
  5. 遵守中心職員之指示及尊重其他服務使用者

申請及退出方法:

於辦公時間內攜同下列文件親臨中心接待處或以郵寄方式辦理入會手續:

  1. 申請人近照2張( 約1吋x 1吋 );
  2. 有效香港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本地住址証明〈以供職員核對個人資料之用〉、已填妥及簽署之《會員申請表》;
  3. 申請人須於申請日即時繳交會員費用予中心接待處職員;
  4. 繳費方法可用現金或劃線支票,若以郵寄申請,必須以劃線支票繳費,並於支票背後寫上申請人之姓名;[支票抬頭:基列社會服務中心]
  5. 中心收妥申請表、相關費用及相片後,會於七個工作天內辦理其申請及發出會員證;
  6. 中心保留權利接納或拒絕申請人之會員申請;
  7. 若會員提供任何非真實、不準確、失效或不完整之資料、或中心持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懷疑其登記資料之準確性,或會員嚴重違反中心規則或未能履行本條款及守則內容,則中心有權暫停或取消會員之會籍。會籍一旦終止,會員須將其會員證交還,並停止享用會員之權益。
  8. 會員須於會員證有效期前兩星期親臨本中心辦理續會手續;續會乃是會員之義務,因此本中心不會作出通知。
  9. 會員如更改職業、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各有關之資料,必須親臨中心通知負責職員。
  10. 會員有權申請退出會籍,會員可親臨中心填寫及遞交退出會籍申請表格。